任职要求: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身心健康,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我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 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进站后须全职在学校进行博士后工作。
3. 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较强的创新活力和学术潜能,治学严谨,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 符合国家和学校招收博士后进站的其他要求。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年薪待遇,绩效考核奖励等另行计算;
2. 住房保障:可申请学校博士后公寓;
3. 科研支持:支持在站博士后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基金”、“社科基金”、北京市设立的博士后专项经费资助项目及校内科研项目等;
4. 子女入学: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协助办理子女进入我校集体户口所在行政区划内相应学校。(该行政区划内有首都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海淀区实验小学、海淀区八里庄小学等学校)
5. 其他待遇:享受全国博管会关于出站博士后户口迁移及家属户口随迁等政策;博士后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