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3.具有完成对应本科专业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学历资历、专业技能。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心理素质。
5.能全职在校、在岗工作四年及其以上。
6.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副教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
7.专业为动画、服装设计与工程、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摄影、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方向。
薪酬待遇:
1.学校招聘的教授、副教授、博士,根据不同的业绩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实行“一人一策”,在四年第一个聘期内提供薪酬待遇。
2.学校根据高层次人才个人需求,区分不同情况提供公寓式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