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学校简介):
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门类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培养高素质师资及其他专业人才的重要基地,为北京市乃至全国的各行各业输送了大批现代化建设人才。2014年,北京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决定共建首都师范大学。2017年,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0年,被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5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申请条件 (具体申报条件依据官方要求):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3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 限项要求
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学校相关待遇:
1.入选者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聘任首都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岗位。可校聘为教授,授予博士生导师资格,并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提供优厚的税前年薪,对于做出突出贡献的激励奖励和超额完成规定教学科研工作量以外的收入另行计算。
3.提供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与平台,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办公实验用房及配套设施。支持入选者组建学术团队,以团队形式配套科研启动和平台建设经费。
4.提供3年周转住房或住房补贴。
5.子女享受首都师范大学幼儿园、首都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和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等北京市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6.通过项目函评但未最终入选者,经评审认定后可聘任学校高层次青年人才岗位,优厚年薪,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7.享受北京市在落户、医疗、出入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8.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政策待遇采取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