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年龄不超过 40 周岁;
2.海外知名大学的博士毕业生,或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从事前沿科学研究工作,已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的重要研究成果,是所从事学科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
岗位支持政策:
1.聘至正高岗位(长聘教授三岗),授予教授职称、事业编制。
2.提供极具竞争力的薪酬。学校基础年薪不含学院配套、科研收入、绩效奖励以及国家和地方的奖励资助,并且可将年薪、科研经费额度打通配置。各引聘学院可在学校薪酬的基础上进行待遇补充,学校对学院调节部分给予 1:1叠加配套。
3.提供税后 200万的货币化住房补贴或享受学校人才房优惠购房政策,住房补贴免税一次性全额核拨。另可提供一定的人才租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