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良好,符合国内高校科研人员基本要求;
身体健康,能够全职从事博士后/青年教师研究工作;
获得博士学位,且从获得博士学位到申请之日不超过3年;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研究方向:
高分子材料、多孔材料、共价有机框架、金属有机框架、分离膜材料等),重点聚焦海水提铀及相关海洋资源利用
福利待遇:
年薪标准:按照海南大学和海南省相关政策执行,根据全口径统计,年薪约为30万元;
职称晋升:依照海南大学相关政策,在站期间获批国家自然基金青年项目或入选博新计划等项目,可获聘海南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事业编制);
经费资助:海南省为博士后提供科研资助,包括:研究项目资助15万元/年(每年获批项目数量约为项目总数的2/3);面上项目资助10万元(以奖金形式发放,须申报评审)具体以海南省相关政策为准;
其他福利: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按学校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子女入托、入学等福利。
住房:报到后经海南省认定为C类及以上人才,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可分别申请不超过150/180/2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一套,全职工作满5年由政府无偿赠与80%产权,满8年赠与100%产权;经海南省认定为D类或E类人才,可分别申请5000元/月、3000元/月的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年。
海南省政府将为全职在琼工作的C类及以上人才购买每年6000元以上的商业健康团体保险,并享受年度健康体检服务。
其他相应层次对应享受落户、子女教育、配偶就业和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待遇。
符合海南省相关规定的人才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