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要求
1.遵纪守法,良好的医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具备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3.具有履行本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需求。
5.具有团队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委市政府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及博物馆,人工智能
研究方向: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及博物馆,人工智能
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
(一)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或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人一议”引进策略。具体按《梧州市工人医院引进博士学位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我院坚持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