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除特殊要求外,年龄均为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1)年龄和学历职称条件:年龄45周岁以下(紧缺学科及业绩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资格);
2)项目条件: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
3)论文条件:自然科学类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收录3篇以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其中在二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类近五年发表CSSCI核心版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研究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
福利待遇:
租房补贴:补贴3年,每年1.2万元。购房补贴(万元):70-90。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万元):20;人文社科(万元):12。
配偶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政审合格、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学校可按人事代理方式予以安排工作,夫妻同进同出。
1.博士、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资格)经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15000元/年(不重复享受、按学校政策执行)。
2.引进的博士如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享受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同类人员经济待遇3年。
3.博士进校后可遴选校内人才培养工程(天柱学者、龙山英才等),培养期内可享受“年薪制”,具体以学校政策发布为准。
4.国(境)外高层次人才经资格认证和学校人才评价机构评审,可参照同类人员标准适当从优确定待遇5.符合安庆市首位产业相关学科的人才,可依规申请享受安庆市引进人才津贴及相关待遇。6.学校积极协调人才子女入学(安庆市优质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注:购房补贴浮动额度依据人才个人业绩成果及配偶工作安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