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应聘人员
A类: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博士后)毕业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或博士毕业于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国内知名高校获得博士学位后,具有两年及以上的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且科研业绩突出的人员。
B类: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职称人员;或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博士后),且科研业绩突出的人员。
C类: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博士后),且科研业绩优秀的人员。
D类:毕业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博士后),所学专业为我校特紧缺专业,学术成果达到学科及专业建设人才需求,并经学校研究确定的人员。
2.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具有副高职称(或博士后经历)人员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研究方向: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含水工结构力学)、土木水利、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利水电
福利待遇:
1.引进待遇
(1)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面议;补充师资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
(2)业绩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按不低于正高四档的标准发放业绩津贴;海归博士(后)按副高一档发放业绩津贴,博士副高按副高二档发放业绩津贴,标准保留三年(期满后按实聘岗位聘任);国内博士按中级一档发放业绩津贴。
2.聘任方式
应聘人员若符合江苏省事业编制进编要求,学校均为其办理事业编制。
3.学校重点人才培养计划
新入职博士,前两年内若业绩成果符合我校“深蓝人才工程”培养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人才层次培养对象。
4.过渡房安排
优先安排入住教师公寓1年;若校内没有房源时可提供租房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1500元/月,补充师资1000元/月,资助期限1年);领军人才过渡房安排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