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学兼优,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及其他不良记录;
(二)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三年(或即将通过博士论文答辩且可在2026年6月30日前获得博士学位);
(三)具有良好学风和道德修养,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进站后必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五)符合国家、浙江省有关博士后招收的基本条件。管理类
研究方向:
管理类
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的日常经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按照中共宁波市委党校相关管理规定迁转博士后研究人员人事档案、组织关系、户口等,提供人才周转房和良好的办公条件。
(三)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参与合作导师的课题项目,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社科基金、浙江省社科规划等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并对项目申报予以专业指导。
(四)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校(院)人才引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在站期间表现优秀的,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应聘我校相关教研岗位时,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