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基础知识深厚,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坚持教研与实践相贯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能力。
4.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规守纪。
5.中共党员。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和符合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要求的成果基础,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学术功底和良好的学术发展潜力。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1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允许先行承诺后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10.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
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中国史一级学科(中国近现代史方向)
研究方向:
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中国史一级学科(中国近现代史方向)
福利待遇:
五、待遇和保障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别落实安家费、生活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人才公寓等待遇。
A类:①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②安家费35万元;③生活补贴每月2500元,发放3年;④入职1年内校(院)免费提供人才公寓。
B类:①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②安家费20万元;③生活补贴每月2000元,发放3年;④入职1年内校(院)免费提供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