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特别资助类博士后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2.重点资助类博士后达到青岛大学青年卓越人才业绩标准、或博士毕业学校为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排名世界前200名、或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为国内双一流大学中的双一流学科的博士,近3年毕业,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3.一般资助类博士后:国内外知名高校近3年毕业、学术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4.项目资助类博士后:国内外高校近3年毕业的博士,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研究方向:
口腔内科学2、口腔颌面外科2、口腔修复学1、口腔正畸学1
福利待遇:
(一)中青年学术骨干年收入30-60万元(税前);安家补贴30万-3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15万-200万元,非实验类10万-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5-40万元。协助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二)海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年薪约60万元(税前);120平方米左右住房;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实验类200万元、非实验类100万元;配备团队、实验室;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入学事宜。(三)优秀青年人才1.青年卓越人才:年薪约25万元(税前);安家补贴20万元(税前);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5万元、人文社会科学2万元。2.其他青年人才:执行国家政策性工资和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学校提供安家补贴2000元/月,累计发放36个月;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1万元。(四)全职博士后年收入21万-37万元,在站期间同时享受国家、省、市各类博士后支持计划资助,与青岛大学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一)青岛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1.具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称号的引进人才,可申报青岛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一次性3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2.出站后6个月内在青岛办理就业手续且落户在青岛(不含入站前已在青且在职人员)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其25万元安家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3.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5万安家费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4.对于首次来青就业的博士(后),青岛市给予连续三年1200元/月的租房补贴或者租住或购买青岛市人才公寓;5.全球TOP200高校和知名科研机构的博士毕业生,可在满足申报要求的条件下,由学校协助申请青岛市相关人才待遇。(二)入职青岛大学享受优质中小学及学前教育资源学校现有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幼儿园、青岛大学附属小学(青岛金门路小学)、青岛大学第二附属小学(青岛燕儿岛路第一小学)、青岛大学双语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小学、青岛大学即墨实验学校、青岛大学附属中学、青岛大学实验中学(青岛第五中学)及九年一贯制的青岛大学附属实验学校等义务教育资源。根据青岛市各区义务制教育管理规定,学校协助办理以上学校入学相关事宜。(三)医疗待遇享受青岛市公务员医疗保险和青岛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险。享受学校组织的每年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