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有高尚的师德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6.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具有教授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符合学院发展需求且业绩条件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报名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证书等。
9.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1.具有3年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第一完成人承担并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技改等项目1项以上;
(2)获得市厅级或全国性行业协会科技进步、技术发明奖励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三);
(3)主持起草地方标准(排名第一),或参与起草行业标准(排名前三),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排名前五)1项以上;
(4)独立出版高水平专著1部(个人完成15万字),或在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3篇以上;
(5)个人或指导学生(排名第一)获得创新创业、互联网+,省级I类以上技能大赛一等奖1项以上。
研究方向:
管理学门类(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