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具有高尚道德情操、良好师德师风和求实、团结、协作精神;
3.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身心健康,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并符合各流动站的博士后招收要求。
招聘条件:
1.申报当年1月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2 周岁。
2.原则上应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世界排名前 200名高校或知名科研机构,近三年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
福利待遇:
1.实行“基础薪酬+奖励绩效”待遇兑现模式,均由学校承担。
2.提供一定的科研启动经费。
备注:相关待遇规定如有新政策文件,按当年标准执行
其他待遇:
除享受上述待遇外,学校还积极推荐(协助申请)泰山学者工程等山东省、青岛市、青岛西海岸新区各类人才项目(优厚待遇)。
博士后可申报的项目: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包括: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档)、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包括:特别资助、面上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3.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包括: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
4.山东省博士后项目。包括:山东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
5.青岛市博士后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