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医德医风失范行为被解除公职或受过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违反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行为的。(一)第一层次:年龄50周岁及以下,具有带领本专业学科赶超或引领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体业绩条件如下:
1.具有省级名医、学科带头人、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称号;
2.在国内知名三甲医院聘任正高职称或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
3.近5年作为负责人主持过本学科国家级有重大影响力的科研项目,发表引领本学科前沿方向、具有重大影响力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省级及以上临床重点学(专)科、临床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担任国家级二级专业学会/协会常务委员及以上、省级分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6.其他相应层次人员。
注:条件兼具3项视为符合。
研究方向:
医院将根据岗位职责及引进人才来院前的临床及科研水平,制定其聘期内的具体工作任务及目标,并与引进人才商议确定,最终明确在聘用合同中。
福利待遇:
人才津贴依据临床、科研等具体岗位职责考核指标,根据工作任务及目标完成程度按一定比例发放,具体参照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青岛滨海学院博士高层次人才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实际执行。
青岛滨海学院附属医院将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提供精装住房一套,在院工作满8年,医院发给房产居住使用权证,即免费获得。居住权至本人及配偶终生。住房160㎡
人才津贴50-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