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备应聘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职称、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学校相关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应聘教授、副教授岗位人员需具备本科院校教授、副教授职称,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应聘思政课教师岗位者应是中共党员;
5.具有正常履职所具备的身心条件;
6.其他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者不得应聘有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6.有违反师德师风情形者;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者。1.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承担1项国家级科研项目;
(2)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CI二区以上收录4篇(须包含一区2篇,其中一区top1篇);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CSSCI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篇;
(3)省部级一等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限前3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国家级限前3名,省部级特等奖限前2名、一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50万元以上;
(5)主持横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实现技术收入累计到账经费100万元以上,项目已通过验收。
研究方向:
艺术教育
福利待遇:
1.住房补贴
(1)A类博士入校住房补贴40万元,住房补贴按照比例逐年领取,第一年可以领取30%,以后每年领取10%。入职后,当年在校外购买住房的,持购房协议或合同,可一次领取50%以上的住房补贴。(1)A类博士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博士配偶安置:A、B类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能够满足学校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岗位要求,按学校人事代理政策安排到专任教师或辅导员岗位工作。
4.A、B类博士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高聘待遇期限3年。
5.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专业定位,经学校研究,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者,可认定为高一级博士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