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明确的科研方向和较大的发展潜力。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并符合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后进站条件。
(二)具有熟练的英语写作和表达能力,发表过1-2篇SCI论文。
轻工技术与工程
、材料与化工、
林产化工、化学
工程与工艺等
制浆造纸工程
、生物质资源
综合利用、生
物质基功能材
料
研究方向:
轻工技术与工程
、材料与化工、
林产化工、化学
工程与工艺等
制浆造纸工程
、生物质资源
综合利用、生
物质基功能材
料
福利待遇:
(一)
1、项目支持
学校全方位支持青年人才申请博士后各类国家级、天津市级人才计划和基金项目。各类博士后项目都由学校、学院组织专家指导申报书撰写和修改。
2、服务保障
学校人事处将提供政策咨询、入职报到、落实待遇等一站式服务和全过程保障。
3、其他支持
学校、学院建有博士后工作站合作企业库,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同具有博士后工作站的企业等开展合作,进行工程实践,按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提供相应科研经费、补贴等待遇。学校内建有教师公寓,博士后可按优惠价格租住。
4、薪酬待遇
(二1)学校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缴纳五险一金,具体以《天津科技大学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准。
1、基础年薪约20万元(税前),聘为助理研究员中级职称。
2、学校实行科研业绩多维评价,出站评级为“管理办法”中“优秀”的博士后,年薪可达25万元(税前);出站评级为“管理办法”中“特优”的博士后,年薪可达30万元(税前)。
3、在站期间获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A、B、C档或其他天津市博士后重点资助项目,与学校薪酬可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