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区域国别学、欧洲语言文学、波兰语言文学
学位要求:博士
副高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基本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理想信念坚定,师德高尚,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全职到岗工作。
研究方向: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区域国别学、欧洲语言文学、波兰语言文学
福利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申请浙江大学等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及博士后合作导师资格。
3.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
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含宁波市提供):不低于110
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10,理工科20
按照学校薪酬制度执行
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