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二)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承担学校规定的任教课时量,完成下达的教学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任务,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三)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居住证一年的限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6、相关文件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
研究方向:
中文及相关专业,具有相关教学经验、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