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
1.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4月23日(含)以后出生)。特殊需求人才年龄经学校“一事一议”研究通过后,可适当放宽。
1.以上学科(专业)均面向滁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符合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需要的优秀博士,可不受上述学科(专业)限制。
研究方向:
应用统计类
福利待遇:
1.引进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校内待遇:原副高级以下职称的享受校内副高级职称(七级)待遇,原副高级职称的享受校内正高级职称(四级)待遇;
2.学校一次性为其发放住房补贴80万元;
3.科研启动费自科类20万元,社科类10万元;
4.若聘用人员配偶符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聘用条件要求的,经学校考察面试合格后,按编外聘用人员予以聘用,相关待遇及管理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