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须符合我校教师入职体检要求)。(4)年龄不超过35周岁。(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等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学院的具体要求。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违反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人员。(6)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研究方向:
法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知识产权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哲学等。
福利待遇:
引进待遇可联系用人单位进行详细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