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心健康。(三)满足申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四)应聘人员为留学归国人员的,具有硕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应聘人员须在限定日期前准备齐全并完成提交就业材料,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提交落户材料(具体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要求为准)。(五)应聘人员为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的,原则上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应聘人员须在限定日期前达到设站单位出站要求、取得博士后证书、办结出站手续,其中非京籍(未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还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六)应聘人员为普通高等学校2025年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及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的毕业生的,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于限定日期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其中,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要求和进京落户的条件,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非京籍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为1995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京籍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京籍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与非京籍一致,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七)除上述(四)至(六)条以外的应聘人员须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上学期间的学校集体户口不属于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于限定日期前准备齐全相应报到凭证材料。(八)依据招聘年度计划和岗位需求,综合考虑招聘人员就业落户办理进度等要求,教师岗位相关手续办理限定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辅导员相关手续办理限定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特殊情况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可适当延长。(九)曾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其他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十)符合北京市公开招聘相关的其它政策要求。工作经历要求:具有AI药物及蛋白设计工作或研究经历优先。境外经历要求:具有2年以上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者优先。教学或科研成果要求:以第一作者发表SCI收录JCR一区或中科院一区论文不少于3篇或在本学科领域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至少1项者优先;具有相关教学经验优先;在相关研究领域取得重要学术研究成果优先其他:具有博士后经历者优先。
研究方向:
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