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引进的国外高校毕业生须通过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2. 具体条件详见 《滁州学院2025年引进人才及团队待遇一览表》 (如下表):C类青年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1篇以上。不满足A类、B类、C类业绩条件的音乐、体育、美术、马克思主义相关学科博士,经考核符合学校发展需要的择优引进,参照C类青年博士享受待遇、履行聘期任务。
福利待遇:
1. 领军人才:住房待遇为一人一议(“校内120㎡住房 + 安家费面议” 或购房补贴面议);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均为一人一议;其他有关待遇方面,符合条件引进的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享受:领军人才、青年博士的配偶符合安置条件的,一般由学校统筹安置工作;领军人才经协商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等薪酬方式;根据工作需要,对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专业的高层次人才,综合业绩和服务期目标任务设定等实行 “一人一议”;购房补贴等滁州部分由滁州市补贴一部分,学校协助人才积极争取滁州市租房、生活等补贴;毕业于海外高水平大学的留学回国博士和有全职博士后工作经历的博士,待遇适当上浮;人才入职后,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学校 “琅琊学者” 等人才项目资助或奖励。
2. 青年博士:
- A类:住房待遇为购房补贴100万元或 “校内120㎡住房 + 30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其他有关待遇为未获聘副教授者3年内享受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七级)经济待遇,3年后按实际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待遇。
- B类:住房待遇为购房补贴8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25万元,人文社科类15万元;其他有关待遇同A类未获聘副教授者的经济待遇规定。
- C类:住房待遇为购房补贴5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人文社科类5万元;其他有关待遇为享受3年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十级)经济待遇,3年后按实际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兑现待遇。
3. 专业技术辅助岗博士:住房待遇为购房补贴30万元;无科研启动费相关内容;其他有关待遇未提及。
4. 人才团队:人才团队可以全职引进或柔性引进方式进行,具体面议。对全职引进的团队成员(需符合人才引进条件),按照以上人才类别兑现个人相应待遇。学校另为人才团队提供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具体根据服务期目标任务等情况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