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6.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4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7.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8.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机械工程类、力学类、仪器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船舶与海洋工程类、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兵器科学与技术类、交通运输工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