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学风严谨、为人正派,自觉践行、大力弘扬新时代奉献精神。
(三)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四)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水平的学术造诣,能够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
(五)取得博士研究生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本科、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学校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福利待遇:
(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二)相关待遇参照《青海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青师校字〔2023〕177 号)执行。
(三)其它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