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熟悉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具有较高的科技服务和成果转化能力,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在职业教育或产教融合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能较大提升我校科研服务水平和质量;
2.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际同等资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际同等资历)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应聘产业学院院长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应聘科技服务中心主任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应聘科技服务中心团队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4. 近五年取得过高水平创新成果或突出业绩贡献;
5. 应聘产业学院院长的高层次人才专业领域研究方向应与学校发展的专业或产业方向相同或相近。具有跨文化管理经验,能推动国际合作交流;
6. 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要求在聘期内能够全职到岗工作。
福利待遇:
1. 薪酬
实行年薪制(40万 - 50万元人民币,具体面议),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浮动;按照引进后的收入不低于引进前的原则,发放适当的生活补助。
2. 配套支持
根据任务情况提供启动经费支持(30万 - 50万元人民币),协助组建团队,可自主聘任核心成员;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3. 国际化保障
提供国际差旅经费支持;协助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居留手续。
4. 动态激励与退出机制
完成榜单任务核心指标,额外给予年薪20%的绩效奖励;
黄牌预警,年度考核未达阶段目标70%者,予以提醒谈话、综合研判并制定改进方案;连续两年未达标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