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 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8. 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9. 年龄不超过45岁,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福利待遇:
1. 薪酬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年终绩效以及优厚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工作经费。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人才、英才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
2. 引进人才到校后视条件聘为研究生导师,在博士后招聘、研究生招收等方面予以倾斜。
3. 项目申报: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根据人才实际需求予以配套支持。
4. 其他福利待遇: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