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备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
5.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正高级职称;
6. 具有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管理经验,能准确把握应聘二级学院相关专业发展趋势,行业资源丰富;
7. 年龄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最大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14条具体条件之一及以上:
1. 国家级教改项目主持人;
2.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3. 国家级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
4. 省级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5. 省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
6. 公办本科学校省级工程技术中心或重点实验室主任;
7. 省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学专家;
8. 省级以上教学名师;
9. 省级以上大国工匠、技能人才;
10. 行业龙头企业高级工程师;
11. 省级教学资源库主要负责人;
12. 省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主持人;
13. 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国家级奖励第一指导教师;
14.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