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任职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 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在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担任相应的教学科研或技术职务,具有中级(需获博士学位)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后出站;在所从事领域已取得一定成绩;
4. 身心健康,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 原单位为副高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6月1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者或原单位为讲师/助理研究员职称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6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 岗位职责:
能够作为科研团队骨干力量,承担科研项目,积极服务企业,有较好的科研产出,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转化成效等。
福利待遇:
1. 引进的人才,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相关标准给予具有当地足够竞争力的福利待遇。
类型
年薪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领军人才
不少于100万元
200万元
1000万元
杰出人才
不少于50万元
100万元
200万元
优秀人才
不少于35万元
60万元
100万元
青年英才
不少于30万元
50万元
50万元
备注:年薪待遇为税前,含社保、住房公积金等,其中包含绩效部分,需要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通过后获得。
2. 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
3. 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漯河市人才政策规定的配偶就业安置、子女入学、医疗、职称评聘等相关待遇。
4. 支持申请省级及以上人才,协助组建科研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