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会计(学)、审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和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专业不限。
福利待遇:
1. 落实省直事业编制及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和保障。
2. 符合吉林省人才认定标准的,享受吉林省人才政策相关待遇。
3. 享受校内博士岗位绩效工资1.2万元/年,五年内享受所聘专业技术职务上一级别的校内绩效工资。
4. 业绩成果待遇。认定博士期间成果,可参照学校当年绩效奖励标准执行(代表性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项);入职后按照工作实绩,学校有教学、科研奖励。
5. 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 根据学校学科紧缺程度和学术发展潜力,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业绩成果奖励10 - 50万元。安家费在引进正式入编到岗工作后一次性发放。(具体金额根据专业和个人情况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