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高校本科以上(含)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 高校本科以上(含)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安置在贵阳贵安教育系统的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3.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详见《岗位表》);
4.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初中或高中体育教师资格证;
5. 具有与学历、专业相应的学位。
福利待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