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获得博士学位年限不超过三年;
3. 全职全时、不招收在职博士后;
4. 博士在学期间、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作为负责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及以上;
5. 特殊专业或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学术要求。
02临床型博士后还需满足以下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备一年及以上在国家认可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的、符合北京市或北京大学医学部相关要求的临床培训经历、并须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由临床规范化培训和进修医师管理办公室确认)。
福利待遇:
博士后基本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年薪制、普通博士后税前平均30万/年(含单位公积金)、医学部博雅博士后税前平均36万/年(含单位公积金)、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税前平均46万/年(含单位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