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招聘对象和岗位: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或具备高级职称的高端人才198名。招聘岗位可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
2.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此次招聘对象年龄:要求博士学位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6. 户籍不限。
7.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附件1、2,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 本次报考对象如是能够提供《毕业生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9. 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 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 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3. 具体要求:
1. 学历:博士研究生
2. 学位:博士
3. 专业: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老年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眼科学、肿瘤学、肿瘤放射治疗学、放射医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其他医学类相关专业
4. 招聘对象:不限
5. 其他条件:具有卫生系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3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具有3年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历;以上条件须同时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