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国内应聘人员
(1)国内应聘人员原工作单位一般应是知名高校(含知名研究机构)的教授博导或相当层次人员。
(2)近五年内主要业绩成果(论文、项目或获奖)达到国家博士学位授权点审核条件中学科带头人的条件,对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博士学位。
2. 海外应聘人员
(1)博士毕业于海外知名高校(含知名研究机构)或国内博士毕业后有连续4年及以上海外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在海外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层次职位2年及以上,引进时仍在海外或回国未满1年。
(2)近五年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不少于6篇,或取得突出科技创新成果。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补充师资(正高/特优博士、副高/优秀博士、博士)
福利待遇:
1. 引进待遇
(1)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面议;补充师资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和科研启动经费。
(2)业绩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按不低于正高四档的标准发放业绩津贴;海归博士(后)按副高一档发放业绩津贴,博士副高按副高二档发放业绩津贴,标准保留三年(期满后按实聘岗位聘任);国内博士按中级一档发放业绩津贴。
2. 聘任方式
应聘人员若符合江苏省事业编制进编要求,学校均为其办理事业编制。
3. 学校重点人才培养计划
新入职博士,前两年内若业绩成果符合我校“深蓝人才工程”培养条件,可直接申报相应人才层次培养对象。
4. 过渡房安排
优先安排入住教师公寓1年;若校内没有房源时可提供租房补贴(学科/学术带头人1500元/月,补充师资1000元/月,资助期限1年);领军人才过渡房安排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