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 一线教学科研经验丰富、成果突出,能在学科专业建设、教学科研和团队建设中发挥积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3. 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从区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遴选,具备博士学位和高校教师资格证的优先考虑。
4.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退休不超过三年,身心健康。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
5. 长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不少于1学年,短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不少于1学期,均须全职在岗。
福利待遇:
1. 薪酬保障
学校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为聘任人员提供薪酬保障,学院可依据银龄教师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和教学科研业绩实际产出情况,对有突出成绩的银龄教师给予奖励。
2. 生活保障
学校为聘期内的银龄教师提供住宿、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并为银龄教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在校期间,享受教职工餐厅补助,长期聘任的银龄教师可享受新疆师范大学在编人员体检待遇。
学院为银龄教师提供必要的教学科研设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并承担聘期内居住地往返学校的交通费,其中,长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内可核报2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未休假的,按有关规定可报销1名家属往返居住地和学校的交通费,短期聘任的银龄教师聘期内可核报1次本人居住地往返学校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