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 岗位条件: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马克思主义学院专技主体岗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 人才分类及条件要求:
- 领军人才:符合《安徽省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皖人才办〔2023〕5号)C类以上人才,“一人一议”。
- 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同时具有副高职称的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5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其中:
- A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其中中科院分区一区论文不少于1篇,或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3篇以上);主持二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名)或二等奖(前3名)1项以上。
- B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4篇以上,其中中科院分区二区论文不少于1篇;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2篇以上);主持三类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主要指教育部等部委研究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8名)或二等奖(前5名)或三等奖(第1名)1项以上。
- C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3篇以上;人文社科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1篇以上);主持三类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非学校资助项目);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1项以上。
- D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或经综合评定达到相当业绩条件: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理工科发表一类期刊论文2篇以上;人文社科发表本学科高水平论文1篇以上);主持四类以上纵向科研项目1项以上(不含校级重点研究项目);获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1项以上。
- 人才团队:由C层次以上领军人才领衔,以博士为主体组成,具有相对稳定的团队合作机制,已取得良好合作成效和共同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在国内外相关专业领域已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艺体类博士的高水平专业实践业绩可作为人才分类认定的代表作,结合个人科研业绩综合认定人才类别,确定引进待遇。业绩成果要求近五年取得。有关等级、类别依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文件执行。论文成果应为第一作者(一般不含会议论文),在同行专家公认的本学科权威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可适当减少论文数量要求。C、D类博士,论文成果可认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条件中涉及“以上”均包含本级。研究方向、招聘方向、学科要求、专业: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及相关学科。
福利待遇
1. 领军人才:面议
2. A类博士:安家费:11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
3. B类博士:安家费:9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5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4. C类博士:安家费:7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5. D类博士:安家费:50万元;科研启动费: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5万元。
6. 另外:提供过渡房1套或租房补贴1000元/月(三年)。经考核合格均享受人才津贴,博士津贴1.2万元/年;不具备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3年副教授奖励性绩效待遇;具备副教授职称的博士享受3年教授奖励性绩效待遇。配偶具有硕士学位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学校实施“汤山学者”“汤山英才”等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年津贴标准5万至30万元。
7. 人才团队:对引进的3人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除按照以上人才类别给予团队成员相应待遇外,另给予100 - 300万元的团队科研启动费,具体根据聘期目标任务设置情况“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