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 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
5.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港澳台人员应聘按《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4〕15号)中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外籍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福利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引进人才按学校引进人才有关政策落实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