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学科方向/专业: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音乐、戏曲与曲艺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学科专业。
2. 应聘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水平。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为人师表,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技能,能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2)身心条件。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3)业务条件。学历、学位和专业符合我校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技能条件,紧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职称、体育类人才学历可放宽至硕士。
(4)年龄条件。具有教授(正高)职称或达到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教授(副高)职称或达到副教授水平者,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海外背景、博士后等工作经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原则上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福利待遇:
1. 第一层类(顶尖人才)
(1)岗位设置及引才对象: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中做出卓越的、系统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具有世界级影响力的资深学者专家。
(2)岗位薪酬:面议。
(3)安家费:面议。
(4)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面议。
(5)备注:年薪制。
2. 第二层类(领军人才)
(1)岗位设置及引才对象: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领军人才。
(2)岗位薪酬:年薪90 - 120万元。
(3)安家费:350万元。
(4)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条件建设费由学校、学院、学科、平台、课题组视情提供;科研启动费,实验性理工科300万元,非实验性理工科120万元,人文社科60万元。
3. 第三层类(拔尖人才)
(1)岗位设置及引才对象: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中做出重要贡献,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优秀拔尖人才。
(2)岗位薪酬:年薪50 - 70万元。
(3)安家费:100 - 200万元。
(4)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条件建设费由学校、学院、学科、平台、课题组视情提供;科研启动费,实验性理工科150万元,非实验性理工科60万元,人文社科30万元。
4. 第四层类(优秀人才)
(1)岗位设置及引才对象:在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中做出积极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科带头人,或具有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海内外优秀人才。
(2)岗位薪酬:年薪30 - 45万元(其中学校承担30万,学院可配套,原则上不超过45万)。
(3)安家费:80 - 160万元(其中学校承担80万,学院可配套,原则上不超过160万)。
(4)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由学院、学科、平台、课题组视情提供;科研启动费,实验性理工科75万元,非实验性理工科45万元,人文社科25万元。
(5)备注:年薪制(学校承担 + 学院配套)。
5. 第五层类(青年俊才)
(1)岗位设置及引才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研究方向明确,已取得同行认可的突出业绩、具有独立科研工作潜质的海内外优秀教学科研人员、博士后、博士,应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基本要求和标准。
(2)岗位薪酬:年薪25 - 30万元(其中学校承担25万,学院可配套,原则上不超过30万)。
(3)安家费:50 - 100万元(其中学校承担50万,学院可配套,原则上不超过100万)。
(4)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由学院、学科、平台、课题组视情提供;科研启动费,实验性理工科30万元,非实验性理工科25万元,人文社科15万元。
6. 第六层类(优秀博士)
(1)岗位设置及引才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各学科教师队伍结构中紧缺的教学科研人才,具有一流学术基础和突出发展潜力的博士,应达到我校相应学科基本要求和标准。
(2)岗位薪酬:讲师待遇 + 人才津贴(5年)2000元 / 月(+ 学院配套)。
(3)安家费:30 - 60万元(其中学校承担30万,学院可配套,原则上不超过60万)。
(4)条件建设与科研启动费:由学院、学科、平台、课题组视情提供;科研启动费,实验性理工科15万元,非实验性理工科10万元,人文社科10万元。
(5)备注:结构化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