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实事求是,为人师表。
2.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 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 现役军人;
5.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 专业:临床医学(10人)、计算机、法学、土木工程、环境设计、汉语言文学、音乐学、会计学等。
6. 要求:4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