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为人师表,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2. 身心健康,符合教师岗位任职基本要求,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3. 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以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为准)。
4. 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背景,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载专业(含研究方向)须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福利待遇
1. 受聘人员入职后直接纳入甘肃省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序列,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保障。
2. 享受安家费。
3. 提供专项科研启动经费支持。
4. 享受“陇原人才服务卡”高层次人才补贴。
5. 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安置问题。
6. 享受博士专项岗位补贴。
7. 自入职之日起2年内,按副高级职称标准核发校内岗位津贴,2年培育期结束后,根据个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结果,按实际聘任岗位兑现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