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从事金融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经济学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学位可以放宽至硕士。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宪法和法律。
4. 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
7.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8.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省级及以上专业学科带头人等特殊高层次人才可适度放宽年龄。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9.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教育部认证。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