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德才兼备。
2. 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 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即未到36岁生日),博士毕业于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
4. 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5. 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发表过影响因子10分以上的一区SCI论文者,年龄与获得博士学位年限可适当放宽。
福利待遇:
1. 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所招收的博士后为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导师和福建省高校流动站导师联合培养。
2. 住房优惠:享受房租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
3. 科研成果按照医院相关奖励办法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