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2. 出生日期在 1985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3. 具有博士学位;4. 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5.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 2025 年 9 月 15 日前,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 36 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6.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7.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 2024 年 1 月 1 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 3 年;8. 限项要求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相关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对于已申请 2025 年度上半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因时间结点原因导致不符合当时申请条件、但符合新增批次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新增批次项目;其他申请人不得在新增批次重复提交申请。已申请 2025 年度其它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的,不得在新增批次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福利待遇:1. 获评后给予事业编制,聘为 IKKEM 研究员;2. 科研经费可高达 800 万元:获评优青项目后,实验室启动经费将按照国家的资助实行不少于 1:1 的配套,另行提供大型仪器设备费;3. 安家补贴不少于 250 万元,包括国家、省市、实验室的补助;4. 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一事一议;5. 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充足的办公环境和实验场地;6. 提供校内周转房;可按厦门市场评估价 45% 的价格申购厦门市人才住房;若入选厦门市优培生可选择申请购房补贴或享受租房补贴;7. 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子女可就读厦门大学幼儿园、厦门大学附属翔安实验学校 ( 九年一贯制学校,共享厦大教育教学及公共网络资源 ) ,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择校一次;8. 对于依托实验室申报且进入会评阶段的优秀人才,可按照研究员级别待遇优先引进,具体情况“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