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遵守中国大陆法律法规,拥护、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符合高校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5.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台湾地区居民(特别优秀和急需紧缺的,可放宽至65周岁)。
福利待遇
1.薪资(年收入):教授,30万元起;副教授,25万元起;助理教授,20万元起。
2.住房:提供免费校内住宿。
3.交通费:提供每年6000元台湾往返交通费用补贴。
4.优秀博士薪资可一人一议,符合引进人才直聘条件的,可直聘相关专业技术职务,并享受相关薪资待遇。
5.享受校内人员的业绩奖励。
6.人才来校后若依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被认定为福建省引进人才(非现有人才),学校将协助申领并发放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