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持有台湾身份证的台湾地区居民;
2. 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3. 优先招聘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的教师,重点引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4. 身心健康,能够全职到校工作;
5. 拥护祖国统一大业,政治上无“台du”倾向。
福利待遇:
1. 教授底薪240000元/年,聘期(三年)绩效奖励180000元,租房补贴1000元/月、探亲路费5000元/年。副教授底薪232000元/年,聘期(三年)绩效奖励174000元,租房补贴1000元/月、探亲路费5000元/年。博士底薪224000/年,聘期(三年)绩效奖励168000元,租房补贴1000元/月、探亲路费5000元/年。人工智能、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人才经研究确认,底薪和聘期绩效奖励相应上浮10%。人才来校后若依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州市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以福建海纳百川人才网、万才聚漳官网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被认定为福建省或漳州市高层次人才中的引进人才(非现有人才),学校将协助申领并发放相关待遇。以上待遇均为税前待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 已具备副教授、教授职称的台湾师资到校后可直接认定相应的职称;近五年的论文符合我校相应规定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职称。
3. 所有在职的全职聘用台湾博士教师符合条件可自愿享受社保。
4. 特殊人才实行“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