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 符合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相关岗位的任职要求;
3. 助理研究员须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工程师须获得博士学位;科研助理须获得硕士学位;
4. 热爱科研工作,勤奋踏实,吃苦耐劳,为人正派,责任心强,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 高层次人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其他应聘人员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6. 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7. 专业:化学、材料、生物、医学等。
8. 专业:1. 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有机电致发光材料、光电刺激响应的分子材料等。2. 配位化学:多酸与团簇化学,金属有机框架合成及其光电催化。3. 光电催化材料:光电催化水分解制氢、二氧化碳还原、挥发性有机物降解等。4. 生物医用材料:药物设计合成或天然产物提取(主要针对肿瘤、流感病毒、艾滋病毒、炎症等高发疾病),生物医学功能稀土材料的设计合成等。5. 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合成与表征。6. 理论计算: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太阳能电池等相关领域的计算模拟。
福利待遇:
1. 对能实现研究或产业重大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实行“一事一议”,特殊高端人才实行协议年薪;
2. 对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A、B、C三类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按25 - 200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补助;
3. 对认定为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A、B、C三类的,可申请购房补贴最高130 - 200万元,或申购厦门市人才房(赠送产权)100 - 150㎡,按市场评估价的45%配售,或申请5年租房补贴6000 - 10000元/月;对认定为厦门市骨干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等)的,可申购厦门市保障性商品住房80 - 95㎡,按市场评估价的45%配售;
4. 优先推荐新引进正高级高层次人才申报厦门市“双百计划”创新团队或特聘岗位,最高可获300万元工作生活补助,推荐新引进副高级人才申报厦门市优培生计划,可获25万元生活补助;
5. 精英/技术英才计划的博士后实行协议薪酬,标准为20 - 25万元/年。在厦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将定期对在站博士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叠加申领厦门市博士后补贴12 - 15万元/年;
6. 如获得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项目的支持(资助2年60万元);如获福建省优秀博士后支持计划资助,可获20万元生活补助;为促进两岸青年人才交流合作,鼓励台籍博士后或大陆赴台交流博士后申请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资助2年50万元)。上述计划均可叠加享受;
7. 对博士后出站留厦安家的人员,可申请30万安家补贴。对新引进落户厦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以及获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以上学位归国留学人员,厦门市提供博士每人8万元(不超过40岁),硕士每人5万元(不超过35岁);
8. 提供园区内职工公寓;
9. 协助办理未成年子女入学等;
10. 享受其他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