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 品学兼优,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3. 具备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不招收在职人员;
4. 符合所申请岗位的其他要求;
5. 外籍博士后除满足以上条件外,一般还应具有良好的中文听、说、读、写能力。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在站期间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第一层次博士后年收入不低于35万元/年(税前);博士后按招收单位在职人员享受团队成果转化收入分配,按规定参与科研项目绩效、重大科研业绩奖励分配。
2. 按规定为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3. 可按规定租住院周转房(含院属单位周转房、院属单位自筹房);
4. 博士后享受单位在职职工同等待遇(外籍博士后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5. 博士后出站考核达到我院进人标准者,可优先以事业编制引进,纳入院人才引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