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不得为现役军人、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7.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8.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对应的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福利待遇
1.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 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