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6. 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7.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福利待遇:
1.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 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适度宽松的科研和工作环境;
3.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