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适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 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具体见《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年龄计算至本次招聘活动首站报名首日(具体以八桂人才网的通知为准)。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7.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应聘材料提交后,学院人事处按档案资料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恕不退还。
8.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岗位专业相一致。对于含有多个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方可报考。国(境)外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完全一致的,考生应提供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
9. 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10. 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1. 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属于初次就业或者无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安排在各职能部门或二级学院的管理岗位见习1年。见习期满但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安排继续见习,直至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后再申请调整至专任教师岗位。
福利待遇:
1. 博士人才待遇:符合广西编制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可按规定程序纳入事业编制或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专项编制管理;根据学校专业紧缺程度、应聘者条件等因素提供高层次人才引进奖励(安家费)10 - 60万元(税前),具体待遇面议商谈;每月除工资外,发放高层次人才奖励1000元/月;无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到校工作可在三年过渡期内享受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副高级职称)奖励性绩效待遇,三年过渡期后个人未获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则调整为实际的职称待遇;符合广西相关政策性住房购房规定者优先购买我校政策性住房;根据学校招聘岗位的实际需求,配偶符合人员调动相关政策要求的,可优先安排。
2. 岗位信息表中,岗位1应聘人员为编制内人员,符合人员调动相关政策要求的,经双方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可采取商调的形式引进。
3. 使用事业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工资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有关规定执行。高校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现行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相关政策执行,与本单位在编在职的同级同类人员同工同酬,依法参加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