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国内或国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的人员;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突出成绩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 能保证在站期间全职从事研究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3. 优先选择条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攻读博士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
2) 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参加过重大研究课题,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 具有较强科研工作能力,研究成果取得国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者。
4) 临床医学、骨外科学(矫形骨科);力学/机械工程、自动化/控制科学或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交叉专业
福利待遇:
1. 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期间按中级职称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绩效工资比照同岗位同级人员发放,每月给予租房补助。
2. 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